本次兑付资金使用2023年、2025年和2026年预算指标,其中2023年预算指标已通过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财政农业农村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》(津财农指〔2023〕1号)下达,指标包含在“动物防疫补助资金”专项内;2025年预算指标已通过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农业农村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津财农指〔2025〕2号)和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津财农指〔2025〕10号)下达,指标包含在“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”专项内,不足部分从2026年财政预算指标中列支。
附件: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“先打后补”补助资金计划表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:
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“先打后补”补助资金计划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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